37、婚姻状况证明——消失时间:2003年10月1日 结婚需要单位或街道盖章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日子在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行新《婚姻登记条例》后一去不复返了。婚检,也从原来的强制性要求,变为自愿的行为。结婚和离婚都变得容易、简单、私人。偷偷地结婚,偷偷地离婚,婚姻开始成为纯粹的两个人之间的事。